摘要

搜查扣押电子数据在对象、步骤、方法以及所涉权利等问题上与其他种类证据明显不同。我国当前搜查扣押电子数据的实践难题主要表现在立法衔接不顺畅且不统一,令状制度不够完善,证据保管欠缺规范,第三方取证的合法性存疑,以及隐私权利易受侵害等五个方面。我们应当在把握用令状约束公权力,重视保障隐私权利,综合平衡各方利益等理念的基础上,坚持程序法定原则、保障人权原则和利益平衡原则,实现立法的协调性,完善搜查证制度,加强保管链建设,确立第三方机构的技术协助地位,保障权利救济,增强电子数据证据的合法性审查。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