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世纪西欧有产农民养老模式同中国古代农民的养老模式之间存在一定差异。在赡养者的选择上,中国属于家庭内选择,西欧属于"家庭+"选择,非子女亦可成为养老义务的承担者。在养老方式上,中国以养儿防老为主,显现的是血缘关系,西欧则以财产换养老为传统,体现的是契约下的交换关系。在养老实现路径上,中国侧重孝道教化,西欧重在契约下的法律约束。中世纪西欧有产农民的养老模式具有重理智、弱情感,重物质性、弱伦理性,强刚性、弱弹性的特征,这些特征的形成也源于西欧商品经济和法治传统,对当下中国完善新型养老文化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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