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海德格尔思想的发展历程中,对于自然的规定也发生了一次“转折”(Kehre)。在其早期思想中,自然被规定为生活世界的一部分,这与康德哲学中世界概念的实践转向一脉相承,它们都超越了近代形而上学与自然科学对于自然的规定。在其后期思想中,自然则被规定为“涌现”与“道”。发生这个转折的原因在于前一种自然概念依然属于主体主义与人类中心主义的范畴,意味着对于自然之本义的遗忘,而在后一种自然概念中自然则开启并保持为道。海德格尔哲学与中国哲学对于自然以及道的规定有很多相通之处,但也有着本质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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