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行《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常被称为地名条款。对地名条款的理解与适用,在理论和实务中存在多种观点。2023年1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第二款新增“公众知晓的国内地名”规定,拟对“行政区划”标准的限制范围提供法律支持。2023年1月1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含地名商标申请注册与使用的指引》,供相关市场主体参考使用。本期聚焦的三位作者分别对地名条款与其他法律条款的协调适用,商标授权确权中地名/含地名商标的注册与保护,及当下备受关注的县级以下行政区划地名商标的审查进行了探讨,以期引发大家共同思考,为完善相关保护机制集思广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