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为贯彻落实《2018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环办监测函[2017]2024号)有关要求,规范环境空气臭氧前体有机物手工监测工作,环保部组织编制了《环境空气臭氧前体有机物手工监测技术要求(试行)》,近日予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