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CPTPP首次以专章规制国有企业,模板效应已开始显现。相较于以往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国有企业规则,CPTPP国有企业章节在规制内容上既有继承也有突破,在规制体系上更加完善。但是在规制理论、范围、内容和效果方面存在一定缺陷。CPTPP国有企业章节并不反对国有企业的设立和维持,所提倡的公平竞争理念也与中国国有企业改革方向相一致。建议中国继续通过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减少纳入协议规制范围的国有企业,区分对待不同义务,借鉴各缔约方的经验,做出国别例外,防止在国有企业国际规制体系构建中被边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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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