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产力和生产要素变革拉动了新制度需求。数字经济遵循“技术创新-国内协同-全球治理”的路径展开国际竞争。全球三大数字经济主体提出数字经济治理的“美式模板”“欧式模板”和“中式模板”,但却难以达成融合性合作方案。“小而精”的新加坡联合智利、新西兰发起的《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为数字经济治理提供了“第四路线”,有望打破全球数字经济治理的多极僵局。新加坡在数字经济监管领域全球竞争力排名第1,基础设施、技术架构和人才实力等数字经济竞争力指标也处于国际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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