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我国国有民营高科技企业和私有民营高科技企业现有的产权制度已逐渐成为企业发展的“瓶颈”,产权制度创新已成当务之急。国家作为规则制定者,以改善产权的可交易性、确立人力资本所有者产权为目标,从制定正式规则和加强意识形态宣传两方面入手,可极大推动民营高科技企业的产权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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