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不完全契约中之完备部分与不完备部分为标准,财权可以划分为基于企业公平的"通用财权"范畴和基于企业效率的"剩余财权"范畴,论证了基于企业公平的通用财权观和基于企业效率的剩余财权观。主张财权配置价值取向合理定位应是一个二元价值体系,即基于企业公平的通用财权配置和基于企业效率的剩余财权配置;在实践上表现为某项具体财权配置对公平与效率的权衡。如果一项财权中通用财权占主导,那么该项财权在配置时就应侧重公平;如果一项财权中剩余财权占主导,那么该项财权在配置时就应侧重效率。在此基础上逻辑推演出"最优财权配置规则"和"最优财权配置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