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将"醉驾"、"飙车"行为以危险驾驶罪入刑。鉴于民众甚至司法人员对该罪的认识上和操作中均存在不少亟待澄清和回应的问题,诸如该罪立法理念上与刑法谦抑性是否存在着矛盾和冲突?如何认识和处理该罪中"罪过倒挂"问题?如何理解和适用该罪的追诉时效问题?如何看待和处理该罪的行为方式过窄的问题?通过对以上诸问题进行阐释进而提出了完善相关立法的构想及其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