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精准扶贫战略驱动下,食用菌栽培在许多农村地区兴起,并成为了提高当地农户家庭经济福利的重要产业。在政府支持背景下考察食用菌市场的创新活动,其中含有2个重要要素:对食用菌资源的重构与整合,以及在食用菌市场中获得红利。为此,在市场创新过程中将面临3类风险,对风险实施法律规制的途径为:培育县域政府有关人员正确的行政法权意识、基于民法通则保障食用菌栽培主体合法权益、基于合同法强化合约管理维系集群内部秩序、基于财经法规和协商确定公共基金提留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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