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行政效率是行政权的生命。202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各类商标评审案件申请36.7万件,结案35.8万件。[1]鉴于商标共同申请人或共有人是商标评审部门针对同一件商标作出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存在着相同或相似的实体权利义务主张。基于行政效率和实务便利的考虑,针对共同申请或共有商标的情形,我国商标评审程序专门设置了代表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