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反垄断法》的修订是我国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的重要举措之一。为回应经济发展与实践需求带来的挑战,我国《反垄断法》修订的重点主要为:第一,为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将行政垄断行为遏制在初期和萌芽状态,并与《反垄断法》禁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规定形成规制合力,共同约束政府的行为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反垄断法》在修订中应当新增相关条款以更好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作用,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法制化。第二,为回应数字经济带来的挑战,在借鉴国内外已有立法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修订《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条款、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在总则部分对反垄断法规制数字经济领域的垄断行为作出专条规定。第三,为更好地发挥反垄断法的威慑力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反垄断法》修订中可不再选择现行的"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并处"的方案,重构行政罚款制度,增加从事横向垄断协议经营者的主要责任人承担个人责任的规定,强化对行政垄断行为的规制力度以完善反垄断法律责任制度。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