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维护裁判客观性是站在司法的克制立场上说的,这与转型中国的法治具有相当程度的默契。维护裁判的客观性,就是在微观层面巩固法治;捍卫裁判客观性,不仅是在维护法治的形式价值,更是在体现法治的实体价值。裁判客观性是自治型法治的题中之义,形式主义理性建构起来的法治就需要司法裁判的客观性来维持。在形式法治还没有充分发展的条件下,超前追求实质法治,可能带来法治的倒退。在转型中国语境之下,裁判客观性具有巨大的法治意义。

  • 单位
    河北地质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