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违约金的调整是为了平衡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利益,使违约金和实际损失尽量均等,不至于造成违约方过度偿还引发而其它矛盾。关于违约金酌减中的释明是在审判方式转换的进程中逐渐发展起来的,明确释明的性质和定位,能够使当事人主义的核心原则更好的发挥作用,亦可以平衡当事人的诉讼能力,实现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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