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面、客观及合理地评价大数据上市公司绩效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文章选取了中国2017年158家大数据上市公司的相关财务数据,构建了绩效评价体系。通过对结构方程法、熵权法和变异系数法分析比较,结果发现结构方程法与其他评价方法的评价结果趋向一致,其评价结果准确度最高且评价方法自身优势特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