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私募基金通过定向减资退出存在两重困境,在股权回购条件触发时,私募基金应当努力促成以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的方式实施定向减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往往在投资目标公司时就规划好退出路径,包括IPO、并购等,并就此与目标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签订对赌协议,约定如果目标公司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合格上市,目标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应当承担回购责任,回购款通常是投资本金加上按一定年化收益率计算的投资收益或利息。然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