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了解小学生校园暴力的发生现状,探讨校园暴力行为学校水平和个人水平的危险因素。方法采用分层整群抽样方法,以深圳市宝安区14所公办小学和6所农民工子弟小学的46年级小学生为研究对象,对1年来校园暴力发生状况及相关影响因素进行调查。以学生为第一水平,学校为第二水平,拟合二分类两水平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校园施暴行为发生的危险因素。结果共调查5 834名小学生,平均年龄(11.49±1.17)岁,男、女生分别为3 281、2 553人,公立、农民工子弟学校学生分别为4 234、1 600人,分别占72.60%、27.40%。在近1年里校园施暴行为发生率为72.51%(4 230/5 834);在施暴类型中,心理暴力发生率最高,为71.94%(4 197/5 834),其次为躯体暴力为44.31%(2 585/5 834);公立、农民工子弟学校学生的施暴行为发生率分别为76.10%(3 220/4 234)、63.10%(1 010/1 600);男、女生的施暴行为发生率分别为75.59%(2 480/3 281)、68.55%(1 750/2 553)。公办性质学校(OR=2.20)、健康教育不足(OR=1.73)、男生(OR=1.27)、学习成绩一般(OR=1.29)、打网络游戏(OR=1.93)、父母当面吵架(OR=1.56)和打骂的教养方式(OR=1.60)均是施暴行为发生的危险因素。结论深圳市宝安区小学生校园暴力发生普遍,学校有关部门应针对暴力发生的危险因素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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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深圳市宝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