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杭政[2017]6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7年12月15日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维护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家、省有关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