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警务执法数据跨境流动已成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以及打击犯罪的重要环节。与传统的刑事司法互助制度(MLAT)相比,欧盟基于“相互承认”和“充分性决定”原则的警务执法数据流动机制大大提升了数据应用的效率。以《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和《警务与执法数据保护指令》(LED)为代表的法律生效以来,欧盟逐步形成统一协调的规范性框架。然而,警务执法数据的传输应用与数据保护时常发生冲突,表现为数据主权管辖冲突、诉讼规则冲突、数据控制者合规冲突等。我国应在数据主权国家战略的基础上,着力探索跨境刑事数据取证管辖模式的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