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法律实践中,常常需要模糊推理和模糊判断。由“模糊逻辑之父”拉特飞·扎德开创的模糊逻辑理论,提供了一种分析模糊性问题的新工具,可用以解析不确定法律概念,认定信息不完备条件下的待证事实,并作出模糊综合评判。特别是扎德的“词语计算”和“软计算”理论,比较清晰地揭示了人类的思维过程,也使我们更容易理解法官的判案过程。这一过程可以概括为:“软计算=贝叶斯法则+语言概率”,即用当事人双方提供的证据所反映的信息,不断修正、调整其主观上以语言变量而非数值形式表示的概率性认识(置信度),经渐进收敛,对事实存在的可能性形成“内心确信”,然后据以作出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