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在FATF第四轮互评估结果驱动下,国内反洗钱监管形势日趋严峻,人民银行反洗钱执法检查不断深入,高额罚单频出,反洗钱处罚标准逐步与国际接轨,“重处罚、双问责”已成为新常态。从处罚原因分析,“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为反洗钱行政处罚的主要原因。作为监管处罚的主要指标,客户身份识别在反洗钱工作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消费金融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应当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 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