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统一刑罚执行体制,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的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刑罚执行体制的改革不可能是孤立的管理体制的改革,必须建立在科学理论基础之上的相关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全方位和体系化改革,否则这种改革因正当性的基础缺失而无法获得成功。笔者拟就新形势下

  • 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