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合理划分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责,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有效途径与体制保障。运用文献资料、逻辑分析等方法,研究我国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责划分问题,结果表明:1)公共需求理论、公共产品理论、政府职能理论以及分权理论是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责划分的理论依据;2)受益范围原则、外部效应内化原则、财权责对等原则、区域协同发展原则以及有法可依原则是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责划分的基本原则;3)具体划分中央、省、市、区县以及乡镇应履行的公共体育服务职责。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保障机制,即完善法律制度,规范政府职能分配关系;落实中央和省级政策的顶层设计,指导政府职能运行;实行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责纵向一体化、中间模式以及横向协同化;实施绩效评价,保障职能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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