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与自然是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重要论述萌芽于习近平的知青时代,在河北、福建工作时期得到进一步的丰富与发展,在主政浙江时期得到充分运用,并在实践中得到验证,走向成熟。党的十八大以后,这一论述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并在实践中得到全面检验,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重要论述不仅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人与自然关系思想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同时也是对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及人与自然辩证关系理论的创造性发展;不仅为中国解决生态问题、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了现实可行的道路,而且也为世界解决环境和生态治理问题,提供了中国方案,贡献了中国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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