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8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财会〔2018〕21号),该通知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开始全面施行新《政府会计制度》。而我们面对的重中之重的问题就是政府会计制度究竟如何衔接、具体如何实施,这也是许多行政事业单位继续下一步工作、规范单位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面临的一大难题。如何做好政府会计制度的衔接与实施直接影响到单位整体的财务与预算工作如何进行、如何展开、如何相互协调,最终实现财务与预算的双功能、双核算,既满足政府财政报告需要提供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净资产的要求,又可以达到决算报告需要的预算收支、结余等情况分析。基于此背景,本文以一般行政事业单位为主要对象,对其在政府会计制度在衔接和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展开研究。论文首先阐述了政府会计制度的主要变化和实施要求,然后针对衔接时的典型问题、实施过程中的普遍问题做出详细案例分析,最后从之前年度发生的费用、受托代理资产、公务卡核算几方面提出了记账思路与对策。论文为行政事业单位今后的财务实操工作提供了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