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云南省新平县为例,探讨干热河谷地区植被恢复中的产权问题。植被恢复和发展是干热河谷地区生态建设的重要部分。农民、民营企业是植被恢复的主体,只有产权明确,他们才会积极参与。植被恢复只有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农民从中得到实惠,才可能得到实施。因此,在植被恢复时,要尽量求得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