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90年代,西方社会掀起智慧监管运动,其适用范围逐步由环境问题扩展至金融科技领域。作为介于命令控制型监管与放松管制之间的一种监管多元主义,智慧监管以多元监管主体、多种监管手段以及原则性监管规范,试图在风险防范、创新促进以及消费者保护等多个价值追求之间取得平衡。而区块链金融作为以分布式账户及区块链为底层技术的金融应用,成为席卷全球的破坏性创新。我国目前主要由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之予以常态化监管并采取愈加严厉的规制措施。以智慧监管视角检视我国对区块链金融的规制,不难发现其存在着理念滞后、主体单一、方法传统、规范欠缺等诸多问题。应借鉴域外智慧监管理论与实践,从转变规制理念、扩展规制主体、优化规制方法、完善规范体系等方面入手,着力构建我国区块链金融法律规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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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南京审计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