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私募基金在新兴经济体中的投融资作用越来越突出,但私募基金鱼龙混杂的现象影响着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建立健全完善的私募基金监管制度日益急迫。随着我国在私募基金领域监管制度的逐步建立,法律规范体系的逐步健全,私募基金对法律服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文章认为,这些高要求意味着律师事务所及律师需要有更加专业的执业素养和崇高的执业道德,科学地选择服务对象,勤勉、尽责、谨慎地作出法律意见,否则,监管部门严苛的处罚制度将使得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付出巨大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