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5号《天津市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12月3日经市人民政府第1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5日起施行。天津市市长廖国勋2021年12月12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震预警管理,发挥地震预警作用,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天津市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