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21年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明确“首违不罚”制度以来,各地公安交管部门颁布了大量“首违警告”清单。清单对贯彻人本主义、规范裁量、和谐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通过检视各地清单,亦发现存在着背离“首违不罚”设计初衷、适用对象存在歧视性准入、违法类型和时间范围各地差异较大、再犯问题处理思路不一的问题。为了更好地发挥“首违不罚”的制度效能,应当从统一构成要件、颁布省级清单、规范制度适用等方面入手,推动制度向科学化、规范化方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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