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程序中的抵销并不违背判决的既判力。被执行人行使抵销权可使双方当事人在同等数额内互负的债务消灭,但却不能当然地产生对执行依据执行力的阻却作用。执行程序中的抵销争议应通过债务人异议之诉制度来处理,在我国立法未建立债务人异议之诉制度时,可通过执行异议对执行中的抵销争议提供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