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领域发明专利的创造性判断

作者:何隽; 刘清启
来源:人民司法, 2022, (14): 90-93.
DOI:10.19684/j.cnki.1002-4603.2022.14.019

摘要

<正>【裁判要旨】中药发明专利创造性判断中,对于最接近现有技术的选择,不宜过度关注现有技术披露的发明技术特征数量,如药味重合度,而应当根据中药领域技术特点,特别是配伍组方、方剂变化、药味功效替代等规律,综合考虑发明技术方案和现有技术方案的适应症及有关治则、治法、用药思路是否相同或者足够相似。中药发明创造性判断中,

  • 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