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近年来,我国养老金第三支柱顶层设计加速完善,加快发展养老金第三支柱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与此同时,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金融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从第三支柱的政策规定、市场实践等来看,养老金第三支柱参与人应当被界定为“金融消费者”。以第三支柱金融消费者保护为出发点,强化其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受尊重权和信息安全权保护,才能更好地推动我国养老金第三支柱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