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媒体技术逐步发展至成熟,使得网络信息传播覆盖范围广、时效性强、影响力大,公众被赋予表达权,有了作为传播者的可能。网络技术改变了传统传播权利的不平衡关系,使公众作为传播主体进入新闻生产过程。[1]传播结构发生变化,公众的地位也在改变,从信息单向接收者变成为信息的生产者,平等地参与信息制造过程,但在网络中自由交换意见和看法也产生了一些弊端,信息往往未经核实即发布,新闻的真实度降低,此外,一些公众的非理性表达也导致"人肉搜索""网络暴力""群体行为"的出现,[2]最终造成虚假新闻层出不穷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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