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苏政发[2020]10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进一步激发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创新发展活力,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发挥好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