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工智能是模拟人类智能并应用于学习、存储、计算、决策甚至行动的计算机网络程序或机器。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人工智能已成为人类社会生产生活的一部分,利用人工智能实施犯罪的问题也日益突出,这给法律界提出了刑法应对研究的挑战。该文根据犯罪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范围不同,探讨了利用人工智能实施犯罪的5种类型,即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实施传统犯罪、故意“破坏”人工智能运行实施犯罪、利用人工智能的“错误运行”实施犯罪、利用人工智能产品实施犯罪、人工智能失去控制时成立的犯罪,进而提出完善应对利用人工智能实施犯罪的现代刑法制度的建议:增设利用人工智能实施犯罪的刑法立法罪名、增加利用人工智能实施犯罪的刑法主体界定、以刑法解释学规制刑法的适用问题、完善利用人工智能实施犯罪的现代刑罚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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