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在科技体制发展改革方面,国家提出了一系列激励政策,提升了科研人员创新的积极性,提高了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同时,涌现出了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科研成果。然而,随着改制的深入,也产生了科技衍生企业原事业编人员是剥离还是兼职、若兼职是否可以兼薪、不兼薪如何提高企业效益、薪酬如何合理发放等一系列敏感问题。上述问题存在地理连带商业环境导致的认知差异、高新产业区与非特区、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等多个层面的认知视角。我国现行的科技法律体系对体制内科研人员兼职或离岗创业尚未形成完整有效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