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市政府每年要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3月2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一改以往书面审议年度环境报告的形式,首次以听取报告以及分组审议的形式对过去一年的环境状况进行了回顾总结与讨论思考。针对市民普遍关心的大气和水污染防治问题,报告中的几组数字颇为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