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解邢台市秋冬季重污染过程污染特征,于2018年11月10—16日污染期间,在邢台市一中、内丘以及沙河3个点位采集PM2.5样品,分析PM2.5浓度及其化学组分变化。结果表明:重污染过程期间邢台市PM2.5平均浓度为176.2 μg/m3,超过GB 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日均浓度限值1.4倍;水溶性离子以NO3-、SO42-和NH4+为主,平均浓度分别为(32.3±13.4)、(16.4±9.0)和(15.0±6.8)μg/m3,分别占PM2.5的18.3%、9.3%和8.5%,3种离子浓度在污染加重时较污染初期相比分别升高了0.8、2.3和1.2倍;OC平均浓度为(12.9±5.8)μg/m3,占PM2.5的7.4%,EC平均浓度为(4.6±1.4)μg/m3,占PM2.5的2.7%。邢台市该次重污染过程以二次污染为主导,受燃煤及机动车排放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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