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法治扶贫工作取得的成效相当显著,但还面临一些困境,包括农村法治教育水平低,扶贫法律供给不足,农民维权机制需要完善;扶贫主体的法治意识有待于提高,农民权利保障机制虚置;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激励机制效率低下;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机制不完善,缺乏长期有效的监督机制等。需要从全面增强法治意识,加强法治教育及健全扶贫法律体系;提高扶贫主体的法治意识,构建贫困群体的民生权利体系;建立多元化主体参与的法律激励体系;完善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机制,建立长期有效的监督机制等方面完善,确保贫困地区顺利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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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贵州民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