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建设工程实务中(包括招标项目),委托支付比较普遍,一般指委托人(承包人或分包人)书面委托受托人(合同相对人,即发包人或承包人)就部分工程款项支付给第三人。当发生纠纷时,委托支付行为是归结于"委托合同"还是"债权转移合同"、"债务转移合同"、"并存的债务承担"、"代理行为"等,对此人们有不同的理解。本文认为委托支付行为符合"委托合同",建议行为人在实践中签署书面委托支付合同时需约定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