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文章针对《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评标委员会组成比例,运用以博弈论为基础的夏普利-舒比克(Shapley-Shubik)权力指数和以概率论为基础的班扎夫(Banzhaf)权力指数,计算分析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实际评标"权力"及其分布,并据此提出修法建议。文章独特的分析视角、新颖的研究方法,对招标采购理论研究、知识体系架构的科学建立具有一定的价值。但需要指出的是,文章研究的假设前提在招标投标实践中并不属于普遍现象,且研究结论与评标委员会组成结构的公正性之间也不存在绝对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故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刊无关。刊载于此,供业界进一步争鸣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