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针对妇女的纠缠骚扰行为在德国呈现出日趋严重之势,德国于2007年在刑法典中引入第238条纠缠骚扰罪(Nachstellung),然而此规定却引发司法界针对纠缠骚扰行为有无必要通过刑法进行规制的长期争论。本文立足于此罪在德国的立法过程,通过分析纠缠骚扰行为的刑事当罚性与刑事要罚性,论证刑法规制对妇女保护的必要性,并讨论该立法模式对中国妇女保护的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