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京人社事业发〔2022〕33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融媒体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宣传文化部,市属各部、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将《北京市深化播音主持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