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的内在逻辑

作者:杨建
来源: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 22(01): 93-147.
DOI:10.13916/j.cnki.issn1671-511x.2020.01.010

摘要

法治社会这一概念强调的不是某种"自治式"的社会法治,它指向的是一个自治、健康的现代社会能够存续和运行所必须依赖的组织性条件,是对作为现代社会的保障方与主导性治理力量的政府提出的一系列规范性主张。这个解释可以通过依照逻辑的顺序对现代社会基本特性、基本特性所产生的组织要求以及符合这个组织要求的形式原则的论述加以证成。以法治为基本组织原则,社会的组织与运行在架构和治理上应当调整以功利计算为主的基调并遵守空间性等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