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李泽厚提出了三个著名的命题,在理论上对相关思想作了重要的推进。第一个命题是:“经验变先验”,其意义在于从类的层面,解决先天(先验)形式的来源问题。但这一命题还要继之以“先验返经验”,即普遍的形式需要返归于个体之中才可能影响个体的具体行为。第二个命题是“历史建理性”,它指出了合理性的形成与历史过程的联系,但这一命题还需要以“理性渗历史”加以补充,后者肯定了理性本身的开放性。第三个命题是“心理成本体”,它肯定了意识和精神可以沉淀下来,成为个体的内在本体,但这一命题还需越出个体之情并以“本体存心理”作补充,后者所肯定的是普遍本体需要进一步融合到个体的心理形式之中,由此为道德行为提供内在的机制。就权利与善的关系而言,权利应包含善的内容,“善”则不仅包括形式层面的价值原则,而且意味着在实质层面使人的存在方式更人性化。在伦理学领域,同时需要区分人生取向与行为的道德意义,并关注法理意识与良知意识的统一。以人的文化精神生活为指向,李泽厚的“情本体”论包含对人生终极意义的关切,而在性情之辩上,则需要重新关注“心统性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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