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通过分析我国东中西部乡镇卫生院人力资源和服务功能现状,测算我国乡镇卫生院适宜人员规模,为我国乡镇卫生院的人力配置提供参考。[方法]根据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采用逐步回归分析方法测算乡镇卫生院人员规模的最小标准和平均标准。[结果]我国乡镇卫生院最小人员规模为15人,平均人员规模为43人。[结论]为发挥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功能,对其最小人员规模标准测算是必要的,尤其是对某些偏远地区的乡镇卫生院尤为重要。依据规模和功能的关系模型测算出的乡镇卫生院的适宜人员规模标准具有科学性。测算结果与国内已有研究结果和现行地方标准基本一致,具有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