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在概览了1897—1950年间日本文化财制度创立期概况后,介绍了在1950年制定的《文化财保护法》的框架内将文物保护对象扩展到民居、近代建筑、传统建筑群、匠人传统技艺、登录文化财、文化景观的全过程。其次剖析了针对木构文物原真性的《奈良宣言》的意义。最后提及2008年以来综合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并注入生活内容灵活利用历史建筑群的最新动向以及"日本遗产"等新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