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以下简称纠纷条例),是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事故条例)后用以解决医疗纠纷的,从国务院行政法规层面颁布的立法。和《事故条例》立法目的不同的是,《纠纷条例》的立法重点在预防,这是立法理念上的进步。同时《纠纷条例》借鉴实践中的优秀经验,开创很多具有特色的条文。也结合党的十九大建设卫生领域的精神,制定具有创造性的条文。